{{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113年3月25日(星期一)至3月29日(星期五),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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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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