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臺北市南門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英語歌謠比賽辦法
一、目的:
1. 透過英語歌謠演唱,引發學生學習英語動機,並重視正確、優良的英文發音,落實學生學習成效。
2. 透過觀摩與競賽活動,提供學生分享與學習機會,並培養上台發表的自信,增進學習英文的樂趣。
3. 鼓勵團隊默契,增進團隊合作精神。
二、比賽歌曲:
1.各班從課程內容或課外自由選擇一首歌曲,時間限 4 分鐘以內。
2.可配伴唱音樂(去人聲)(請自行準備)或清唱或搭配其他樂器。
3.歌詞內容需為全英文,可依年級選擇適合程度歌曲。
4.歌詞請熟記,現場不看歌譜,亦不提供麥克風。
三、報名資格:
1.每位學生僅能報名一隊,不能重複參加多隊,每人參加機會相同。
2.每班至多二組,人數不限,但須三人以上。
3.一至六年級各班學生均可參加(不跨班),依年段(低、中、高)分組競賽。
四、評分項目:
1.團隊精神:30%
2.發音正確度:30%
3.表演創意、律動:30%
4.上下台及觀賞秩序:10%
五、評審老師:由英語專長教師、音樂老師、校內教師擔任。
六、報名、抽籤、比賽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114 年 10 月 20 日至 114 年 10 月 24 日止。(老師報名同時繳交音樂檔)
2.報名方式:線上報名-10/24 16:00 止(同時繳交音樂檔至 114 校內網路硬碟)。
3.抽籤日期:114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三)(電腦抽籤)。
4.比賽日期:114 年 11 月 11 日(二) 下午。 (若參加組數過多,將分組競賽,日期
另外公布)
5.比賽地點:本校 2F 多元教學資源中心。
七、獎勵:
1.各組入選者(未達標準從缺),頒給獎狀以資鼓勵。
2.於比賽中擇優在兒童朝會或慶祝活動公開表演。
八、附則:參賽隊伍應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到,遲到者,安排至比賽結束後表演,但不
予計分。
九、本計劃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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