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臺北市中正區南門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台客快樂 Song」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北市高中職以下公私立學校暨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暨世界母語日實施計畫
二、目的
1.鼓勵學生以臺灣母語融入音樂,體驗吟唱本土歌謠的樂趣。
2.鼓勵及培養學生表演的學習興趣,展現多元才華。
3.提供學生與他人合作的經驗,激發團體動力。
三、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四、競賽項目與組別
1.臺語歌謠比賽:分為低年級組、中年級組和高年級組;各班級或各年段學生均可組隊
參加,每隊 1-10 人。
2.客語歌謠比賽:分為低年級組、中年級組和高年級組;各班級或各年段學生均可組隊
參加,每隊 1-10 人。
3.原住民語歌謠比賽:1-6 年級的學生均可組隊參加,每隊 1-10 人。
五、競賽內容
1. 每隊自選本土歌謠一首,可結合律動表演,音樂長度不超過 5 分鐘,清唱或以伴唱曲(無人聲)的表演方式均可,需自備音樂檔,且賽前要確認能以比賽場地所提供的設備正常播
放。
2. 歌詞請熟記,現場不看歌譜,亦不提供麥克風。
六、競賽評判標準
1. 歌曲意境表現(含選材、動作設計、創意、服飾):50﹪
2. 團隊精神:20﹪
3. 音樂(含音準、節奏、咬字、感情):30﹪
七、報名、抽籤、比賽時間與地點等事宜
1. 報名時間:114 年 11 月 10 日至 114 年 11 月 14 日止。(同時繳交音樂檔)(老師協助報名)
2.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11/14 16:00 止(同時繳交音樂檔至 114 校內網路硬碟)
3. 抽籤日期:113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進行電腦抽籤作業。
4. 競賽日期:113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5. 競賽地點:本校 2F 多元教學資源中心。
八、獎勵辦法
1.各組入選者(未達標準從缺),頒給獎狀以資鼓勵。
2.於比賽中擇優在兒童朝會或慶祝活動公開表演。
九、附則
1.同一個競賽項目,每位學生僅能報名一隊。
2.參賽隊伍應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到,遲到者,安排至比賽結束後表演,但不予計分。
十、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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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63-09-28|
{{ $t('FEZ004') }}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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