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
{{ $t('FEZ002') }}輔導室特教組|
有關醫療院所的身障鑑定與教育局端的特教鑑定之差異說明
教育端的特教鑑定安置是採比醫療體系(社福體系)更嚴謹的程序,考量的有
1.個案的家庭支持層面(生活習慣、家庭環境、教養方式、教育史和醫療史等)的質量
2.家長、老師有否曾接受相關改善策略的建議並追蹤執行後的成效。
因此,在決定是否申請特教鑑定安置前,建議家長先與導師及輔導室(輔導組502、專輔505、特教組504或特教老師506)尋求諮詢進行調整策略,若執行後仍無明顯改善,可申請「學生輔導諮詢服務(輔導組)」,開始<輔導需求評估會議--輔導服務--輔導成效評估>轉介特教鑑定前的介入輔導歷程。
家長可參閱以下三份附件,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透過以下專線諮詢。
本校特教組23715052#504黃于真老師
西區特教資源中心23086378#304、#305莊老師
貼心提醒~
1.持有醫療院所的評估報告或診斷證明,是無法等同於教育局端的特教鑑定結果,仍要經由轉介特教鑑定前的介入輔導歷程來評估是否有送教育局端特教鑑定安置的需要。
2. 未經教育局端特教鑑定,但持有社會局核發的身障證明(附件四)者,可持在期限內的身障證明向本校特教組申請函報教育局列為疑似生,但必須參加最近一次的教育局端特教鑑定。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1-22
{{ $t('FEZ004') }}2024-02-06|
{{ $t('FEZ005') }}95|